北京奥组委新闻发言人———对台当局拒绝火炬传递路线表示惊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9日04:13 三秦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北京奥组委2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北京奥组委执行副主席、新闻发言人蒋效愚就奥运火炬入台传递等问题发表了如下谈话:

  26日晚北京奥组委公布的北京2008年第29届奥运会火炬接力计划传递路线是经国际奥委会批准的。这条路线的制定严格遵照了奥林匹克宪章和国际奥委会的相关规则。

  目前,北京奥组委从媒体报道中了解到台湾当局和中华台北奥委会对2008年奥运火炬计划传递路线不能接受这一态度和相关言论,我们对此表示惊讶。

  2008年奥运会火炬在台湾传递是台湾同胞的热切期盼,他们通过不同方式向北京奥组委表达这一心愿。在筹办过程中,我们深切感受到台湾同胞支持奥运场馆建设,积极参与奥林匹克文化活动,盼望奥运圣火在台传递。

  2006年11月,北京奥组委向所有拟传递城市所在国家和地区奥委会发出参加火炬接力的邀请。2006年12月28日,中华台北奥委会主席蔡辰威回函表示接受邀请。回函说:“我谨代表中华台北奥会(注:奥委会,下同)确认本会愿意参与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活动,并期待未来与贵会紧密的合作,在奥林匹克精神与原则下,共同完成奥运圣火传递之神圣使命。”

  4月20日,蔡辰威突然致函北京奥组委,函称:“目前诸多事务之发展非我体育领域所能掌握。”“奥运圣火由第三国传递至台北后再传至香港的过程中,将会被矮化为从‘中国台北’传至‘中国香港’,我方主管机关因此要求圣火传递至台北,必须由第三国进出。”这一电函对以前双方达成的协议单方予以否定。

  北京奥组委认为,中华台北奥委会和其主管机关不顾中华台北奥委会与北京奥组委达成的四点共识、不顾双方已确定的火炬接力传递路线的态度,违反了奥林匹克宪章精神和“体育与政治分开”的原则。我们认为奥林匹克圣火是奥林匹克精神的最高象征,奥林匹克火炬接力是全人类和平友谊的庆典。奥运圣火前往台湾是一件有益于传播奥林匹克精神、有益于台湾同胞的功在千秋的大事。我们仍然希望中华台北奥委会和其主管机关能以台湾同胞利益为重、以奥林匹克运动的大局为重,继续执行双方达成的共识和确认的传递路线,满足广大台湾同胞实现传递奥运圣火的美好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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