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逃贪官胡星被“劝”回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9日04:14 东亚经贸新闻

  ■曾逃亡至香港、新加坡等地 ■现已被“双开”

  2007年1月19日凌晨,一辆银灰色的“欧宝”轿车悄悄驶出昆明,车灯冲破夜幕,往滇南方向疾行。车上坐着一对同胞兄弟,哥哥是随后被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追捕、涉嫌特大经济犯罪的逃犯胡星,弟弟胡波则已移民加拿大。

  49岁的胡星祖籍湖北,曾任昆明市副市长,主管城市规划和建设。他此时的身份是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昨天他还代表交通厅参加了省里的一次会议,谁也没料到胡副厅长此后便神秘消失,直至看到A级通缉令,人们才大惊失色。

  胡星狼狈出境

  追捕组在香港警方的协助下查明:1月21日胡星到新加坡后,滞留两天,打听移民的有关情况;24日他离新赴港,与其情妇刘伊萍会合。公安部A级通缉令发出后,胡星惶惶然决定离开香港,于1月31日清晨6时12分飞往伦敦。当地时间2月1日18时12分,因为没有事先办理入境预约,且未出示返程机票,被英国移民当局判定有移民倾向而拒绝入境,递解回港。由于胡星未能合理解释自己的行为,香港入境事务处也拒绝他再次入港。无可奈何的胡星只好狼狈地再次飞往新加坡。

  异国追捕遇困

  尽管追捕组的汉子们的决心坚如磐石,但要去新加坡追缉胡星却面临着诸多困难。新加坡没有加入国际刑警组织,与我国也没有签署引渡条约,这意味着中国警察即便到了新加坡也难以开展工作。

  经过多方协调和努力,2月13日,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向公安部发函,同意正式派员到新加坡处理胡星出逃的事件。次日,云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蒋平与昆明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赵明、云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情报处副处长李珉从昆明出发,公安部派出卢保良和李玉红从北京飞赴新加坡与他们会合。

  胡星走投无路

  自从来到新加坡,胡星已经换了3个酒店。他确信自己被跟踪,而且跟踪者丝毫不掩饰行迹。他“觉得走投无路,整天忐忑不安”。胡波从加拿大传给他的消息更让他心惊胆战:昆明已经派人追到新加坡了!他对刘伊萍说,我已经买了机票,要回到我办护照的地方去,但是我可能走不掉;如果不能成功,只能回来面对一切。

  决定电话说服

  2月17日,中国农历大年三十。昆明传来消息,胡星又跟刘伊萍通话,称自己马上要离开新加坡,“如果顺利,20号再联系”。蒋平提出:“去找胡星谈,打消他继续逃亡的念头,劝他跟我们回去!”

  这个设想太冒险了。谁去谈?怎样谈?谁能预料到会发生什么问题?胡星在新加坡警察的控制之下,不能贸然前去找他。还有,万一打草惊蛇,他跑了怎么办?谈话中他做出不测之举怎么办?哪怕他喊叫一声,中国警察就涉嫌在新加坡执法,这可能导致外交争端,谁负责?

  蒋平拨通了省政法委孟书记的电话,孟书记只问了两句话:“使馆同意吗?有没有把握?”听了蒋平的分析推理,他果断地指示:“打!”

  关键对话

  你的出逃太不明智,起码不够男人

  2月17日12时57分,蒋平拿起手机,众人都围了过来,屏息凝气。

  电话接通了。蒋平用昆明话说:“你是胡星?”

  对方警觉:“你是哪个?”“我是云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蒋平。”

  “哦,我知道你。”

  “我知道,你就在莱佛士酒店1750号房间,我知道你正在收拾东西。”

  这个电话就像一枚炸弹,将胡星的心理防线炸开一道溃口。中国警察居然监视到了自己在房间里的一举一动!

  挂断电话,蒋平找了一处能从二楼俯瞰监视的桌子坐下,通知胡星:“到咖啡厅来,不许带任何东西,不要让人觉得你想出逃!”

  等了10多分钟,胡星才下楼。蒋平单刀直入:“胡星,你的出逃太不明智,起码不够男人!你把昆明的那些问题丢下不管,丢给你弟弟,甚至丢给你的情妇刘伊萍,你觉得公平吗?是你做的事情,你为什么要躲?你认为你躲得掉吗?”

  胡星抬起头:“蒋总,我弟弟胡波不太懂中国的法律,他受国外教育比较多,可不可以放过他?”

  蒋平说:“可以!胡波帮助你出逃的事可以放过,但其他经济上的问题,回去和反贪局讲。只要你跟我回去,连刘伊萍帮助你出逃的情节,我们都一并放过!”

  这个表态一举击中了胡星的软肋。他当即抓住蒋平的手:“你是我的救命恩人!”

  下午4时30分,与新加坡警察交割完毕。2月18日凌晨0:05,追捕组带着胡星登上了中国航班。

  最新进展

  云南省纪委给予胡星“双开”

  3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同志作出重要批示:“云南省委、省纪委工作得力,公安部门的同志有功,应予以有关同志表彰。”中央纪委副书记刘锡荣批示:“这是一次成功的跨国追捕。”

  4月27日,云南省纪委研究并报省委决定,给予胡星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等待胡星的将是法律的审判。

  案件详情

  涉案4000多万 长期包养情妇

  云南省28日召开案件通报会,通报了云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胡星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目前已查明,胡星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巨额贿赂4029.798万元并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此外还胡星长期包养情妇张某,并先后出资为其在昆明、深圳等地购买车、房,张某为其产下一女。胡星还与其他女性有不正当男女关系。

  胡星曾先后任昆明市盘龙区副区长,市建委副主任、主任,市长助理,市规划局党组书记,副市长,2004年11月任省交通厅副厅长。(据《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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