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将撤并近三分之一街道 街道禁办企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9日04:21 辽一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记者 邢世伟)居住人口在6万以下的小街道将陆续进行撤并,这占沈阳街道的近30%。

  日前,沈阳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街道建设的意见》,这意味着筹划2年之久的沈阳市大规模调整街道区划正式启动。

  本报邀请参与《意见》起草的沈阳市委政研室相关负责人对此作了深度解读。

  每个街道都能有派出所

  《意见》:对市区现有街道规模进行调整。以居民住宅区为主的街道一般不低于8万人,商务比较集中的街道一般不低于6万人。

  解读:目前沈阳市的街道设置并不均衡,人口规模在6万人以下的街道大约占30%,一些街道人口规模过小,导致公安、税务、行政执法等派出机构的设置也不尽合理,有的小街道没有派出所,有的大街道两个派出所。这次调整也是从优化街道布局的角度考虑,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等派出部门将与街道对应设置,一街一个公安派出所和一个司法所,解决个别街道巡逻警力不足的问题。

  街道禁止开办市场、企业

  《意见》:街道不得开办企业、市场或从事其他营利性活动,对现有的街办企业、市场要认真进行清理,并逐步与街道脱离。在街道机构设置上新设经济和社会事业服务科。

  解读:这是首次以市委、市政府文件的形式强令禁止街道办企业的行为,体现了市委、市政府的决心。近期沈阳市将对现有街办企业逐步清理。

  街道新设经济和社会事业服务科传递出一个信号:街道除了履行管理职能外,将逐渐向为街内企业和个人提供全面服务上转变。

   设专项资金实现快速救助

  《意见》:沈阳市建立街道公共服务及公共事业补助专项资金,每个街道每年不低于10万元。同时,街道经费将纳入区财政预算,足额保障街道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有关专项经费。

  解读:以往街道经费并没有全额保障,把街道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将有效解决基层部门的财政经费问题,让基层部门更好地为市民服务。

  此外,街道设立公共服务及公共事业补助专项资金在沈阳也是第一次,因为我们发现有些低收入群体临时救助经费向市区申请所需时间较长,设立该资金的目的就是想通过街道最快速地对弱势群体进行救助。

  多种办法促进干部年轻化

  《意见》:应采取招录公务员,下派市、区机关干部,安置军转干部等办法,改善街道干部队伍结构。

  对特别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委员会主任,可提拔为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或办事处副主任。提拔为副区级领导干部的,一般应有街道工作经历。对连续两年未达标街道的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经考核后要及时进行调整。

  解读:现在沈阳市街道的干部和工作人员出现了老龄化现象,街道干部在一个街道工作一二十年的情况并不鲜见。

  通过新招录公务员吸纳年轻人,加上军转干部一般在30至40岁区间,将有效改善现有干部的年龄结构,克服干部的惰性,让街道干部压力、动力、活力并存。

  街道可监督派出所工作

  《意见》:沈阳市将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赋予街道对公安、司法、工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的协调权、监督权以及对其人事任免、调动、奖惩的建议权。

  解读:现在沈阳市已经在审批等环节逐步将权力下放。虽然像与街道对应的派出所、工商所、行政执法等派出机构的人事权仍在各部门,但街道进行监督并对人事任免、调动、奖惩有建议权,已经表明基层间相互监督、权力制衡的执政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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