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对四国际班轮组织涨价说“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9日05:40 深圳特区报

  交通部对四国际班轮组织涨价说“不”

  深圳外贸企业因此可避免增加每年30多亿元成本开支

  【本报讯】(记者潘未末)四个国际班轮运价协议组织单方面提出增收华南地区码头作业费(THC)的事件(本报4月17日C1版曾作独家报道)有了新进展。交通部昨日在其网站发布公告,明确表示:鉴于几个运价组织未依法备案或备案材料不齐备,交通部认定班轮组织提高THC收费标准的协议无效,各成员公司不得提价。

  交通部水运司在昨日公告的《关于对四个运价协议组织在中国华南地区提高码头作业费(THC)收费标准问题的处理意见》中表示,2007年3月以来,IADA(亚洲区内讨论协议组织)、IRA(非正式运价协议组织)、ISAA(非正式红海运价协议组织)、IRSA(非正式南亚运价协议组织)的成员公司,陆续向交通部水运司报送有关在中国华南地区提高THC收费标准的集体协议备案材料。经审查,四个运价组织及其成员公司存在未依法备案或备案材料不全的问题。交通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第48条规定,对ISAA和IRSA各成员公司分别予以行政处罚。

  据了解,国际班轮组织此次单方增收THC一旦成功实施,将给深圳数万家外贸企业每年增加30多亿元的成本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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