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田玉飞的“电老总” 判了无期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9日06:3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王鑫 记者 杜雯)昨日,成都市中院对四川犍为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川犍电力)原总经理官平被控受贿、行贿一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官平任职期间,非法收受他人现金265万,收受“川犍电力”股份价值1300余万元(未遂),并给予该县原县委书记田玉飞10万元,已构成受贿罪和行贿罪。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官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追缴受贿所得,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官平曾被委派为川犍电力国有资产股权代表。1999年至2002年期间,川犍电力供应部副部长兼公司驻成都办事处主任刘某某(另处),在负责该公司电力设备采购供应中,与官平共谋,平分供货单位给予的“回扣”。1999年9月至2000年1月,刘先后4次将套取公款中的128万元,为官平在成都购买商住房以及附属车位、花园。

  1998年3月,官平出任一水电站二期工程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刘某某之兄(另处)以某工程局的名义参与竞标,在官平的帮助下,顺利中标。1999年至2001年3月期间,官平多次收受现金137万元。

  2002年,川犍电力国有股权进行转让并改制。四川东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德军(另处)与官平约定,如果成功收购川犍电力公司国有股权,将给官平20%的股份。之后,王德军顺利低价收购,王按协议将其中时值1300余万元的股份送给官平。此后,乐山产权交易中心在申请手续不全的情况下,违规将这些股份过户到官平个人账户上,同时将股权冻结。2005年1月,由于川犍电力国有股协议转让给东能集团的批复没有获批准,之后,上述股权的过户被撤销,还原到过户前账户。

  此外,2002年,川犍电力进行改制时,官平为了能够通过不公开拍卖方式低价购得川犍电力国有股权,多次找到田玉飞,希望他支持和关照。当年春节前,官平送给田玉飞现金1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官平分别收受他人所送现金共计265万元、“川犍电力”股份价值1300余万元,已构成受贿罪。但官平收受“川犍电力”股份的犯罪行为并没有得逞,应属于犯罪未遂。此外,官平送给该县原县委书记田玉飞10万元,构成行贿罪。所以,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宣判后,官平当庭表示不服,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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