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出台“十条意见”支持南京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9日07:06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 周爱明) 昨天,国家质检总局“支持江苏省推进南京跨江发展和‘五个中心’建设”座谈会在宁举行。会上,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支持南京跨江发展的十条意见。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党组成员宋明昌,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罗志军,副省长张卫国出席座谈会。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陈家宝主持会议。

  宋明昌宣读了十条意见,具体包括支持南京实施名牌战略、支持南京质量兴市工作、支持南京实施标准化战略、支持南京建立健全质量振兴长效机制、支持南京扩大出口、支持南京建立口岸应急协调机制、支持南京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建设、支持南京提高与支柱产业相关联的检验检测能力、支持南京口岸对外开放、支持南京市政府加强质量技术监督和检验检疫部门能力建设等。

  宋明昌说,十条意见旨在支持江苏省推进南京跨江发展,加快南京构建长三角先进制造业中心、全省现代服务业中心、长江国际航运物流中心、全国重要科教中心和东部城市绿色中心的建设步伐。

  李长江说,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是质检总局义不容辞的责任。十条意见不讲空话、套话,实实在在,注重实效。例如,支持南京实施名牌战略、支持南京质量兴市工作等,力图通过有效实施质量、标准、名牌战略,来大力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

  罗志军代表市委、市政府感谢质检总局多年来对南京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他说,这次国家质检总局为南京跨江发展量身定做了十条意见,含金量很高,必将对加快推进南京跨江发展产生重要的促进作用。

  罗志军强调,贯彻、落实十条意见,要强化三个意识。一是强化机遇意识。十条意见是质检总局首次为副省级城市量身打造,面对机遇,我市将切实增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重点战略的实施;二是强化创新意识。我市将紧紧围绕“五个中心”建设,大力培育发展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等,高度重视标准化对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引领作用;三是强化推进意识。市委、市政府将对质量技术监督和检验检疫“十一五”重点建设项目,在立项、经费、土地、税费等方面给予特殊扶持和重点倾斜。专门成立贯彻落实十条意见推进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和推进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副省长张卫国说,这次国家质检总局全力支持江苏省推进南京跨江发展和“五个中心”建设,必将对江苏加快经济发展,实现“两个率先”产生重要推动作用。希望南京市抢抓机遇,扎实推进跨江发展和“五个中心”建设。

  (编辑草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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