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欢迎百姓参与清理“过期”规章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9日07:5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新华社沈阳4月28日电辽宁省鞍山市政府日前宣布,这个市在对政府规章进行全面清理时,将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并开通热线电话,欢迎市民群众对需要修改或废止的规章提出建议。

  鞍山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鞍山市共有政府规章92件,这些规章一般都以“办法”“规定”等形式颁布,如《鞍山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鞍山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暂行规定》等等,涉及规范市容环境卫生、公有住房租金、物业管理、供热、汽车交易等方方面面,与全市人民的生活、生产、工作密切相关。

  此次鞍山市清理政府规章的原则是:主要内容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不相适应的,明令废止;已被新的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所代替的,明令废止;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的,宣布失效;主要内容无原则问题,但涉及执法主体、强制措施、行政收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内容与当前实际情况或者上位法律不一致的,按照法定程序予以修改。

  这位负责人表示,因为清理政府规章的结果与百姓利益密切相关,因此这次清理活动欢迎百姓参与。市民可以通过市政府公开的热线电话对政府规章提出意见和建议,供政府有关部门在清理时进行参考和研究。(记者王炳坤、陈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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