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安排困难户 4700拆迁户去年获购经济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9日08:44 汉网

  

优先安排困难户4700拆迁户去年获购经济房

  武昌“汇丰家园”吸引了大量中低收入家庭申购,这是我市首个公开登记摇号销售的经济适用房项目。记者杨文平摄

  汉网消息 “保障性住房应当优先安排给困难家庭。”市国土房产局负责人昨介绍,2006年,我市利用经济适用房安置了4700户被拆迁住房困难户,大大缓解了拆迁安置矛盾。

  去年初,我市发布了《武汉市被拆迁住房困难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试行办法》,规定2005年6月6日以后签订了“拆迁货币补偿协议书”并有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证的住房困难家庭,可在各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预留房源中获优先安置,无需参加公开摇号。

  据介绍,拆迁住房困难户标准为: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5.5平方米的家庭。

  根据《办法》,被拆迁人须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房产局,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资格,然后持资格证明和拆迁协议书到各区规划局拆迁科审核,并领取《被拆迁住房困难户购买经济适用房审核表》。最后,被拆迁人持上述三份证件和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售楼部登记,按照登记先后顺序选房。

  此外,我市还针对过去经济适用住房户型面积偏大、监管力度不够的问题,专门建立了规划、国土房产、建设等三部门联合监控机制,严格实行控制成本、限房价、限户型的“一控、两限”措施,使经济房“经济”,让困难户能够买得起。

  2006年,我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精神,明确经济适用住房户型全部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

  据悉,在廉租房方面,我市实施打分评定制度,目前已对893户孤寡老人、残疾人家庭优先实施配房租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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