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领发展创新 访市人事局局长潘汉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9日08:44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王作晖通讯员曹启山

  市政府近日转发了市人事局《武汉市创新人才开发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从今年起,市财政将每年投入600万元设立武汉创新人才开发资金(以下简称创新资金)。此举对推动武汉争创国家创新型城市、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的热情,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记者就此采访了市人事局局长潘汉生。

  记者:从今年起我市将设立武汉创新人才开发资金,推出这一重大举措有何战略意图?

  潘汉生:人才决定城市发展,创新改变城市未来。人才、尤其是创新型人才是武汉发展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也是当前城市激烈竞争的关键因素。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人才工作,市委书记苗圩最近指出:武汉要实现在中部地区率先崛起,必须做到扬长避短,将科技、教育和人才这些潜在的优势,转变为竞争的优势、发展的优势,从而取得在新一轮发展中的主动权。市长李宪生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提出要加快人才强市战略步伐,优化人才流动配置机制,把武汉建成全国重要的人才中心。未来五年将是武汉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振兴崛起的关键五年,我市发展将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机遇期。随着中部崛起战略的推进,最近我市又积极申报国家综合改革试验区。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对人才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因此,人事人才工作也必须与时俱进,要努力使人才的能力、特别是人才的创新能力与武汉新形势下的社会经济发展态势相协调。我们出台创新资金,就是要鼓励各类人才不断创新,营造鼓励创新型人才干事业、支持创新型人才干成事业、帮助创新型人才干好事业的社会环境,让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鼓励,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最大限度地把各类优秀人才集聚到武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各项事业中来。

  记者:请您简要评价我市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现状。

  潘汉生:创新武汉,关键靠人才。市人事局坚持把创新型人才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近几年来,我们围绕专家选拔和管理的创新、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和创业资助、与人事部共建中国武汉留学人员创业园、发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载体功能、开展博士生资助、实施武汉市“十百千人才工程”等方面,着力加快创新型人才的选拔和培养。

  目前我市已初步建立了一支数量较为可观、门类相对齐全、结构比较合理的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截至2006年底,武汉地区拥有两院院士48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总量约为78.4万人。市属国家、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享受国务院、省、市政府特殊(专项)津贴的专家共2455人次,拥有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4个、博士后产业基地9家,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40余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市“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218名。但与发达地区相比,我市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制约自主创新的两大瓶颈——人才和资金的难题,在我市也不同程度存在,一是缺乏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战略型、创新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二是对人才投入的力度还不够大,人才投入正常增长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记者:设立武汉创新人才开发资金的目的是什么?

  潘汉生:设立创新人才开发资金旨在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在人才创新活动中的引导、放大作用,支持优势高新技术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和青年拔尖人才广泛开展创新活动,支持用人单位培养行业领军创新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培养和造就一批在国内外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优秀学科带头人、高新技术创业带头人,促进优秀创新型人才迅速成长。

  记者:武汉创新人才开发资金的性质是什么?资金的用途是什么?

  潘汉生:创新资金是以市财政投入为主,依托有关项目对科技创新型人才进行资助的政府引导性资金。资金来源每年由市财政投入600万元,同时接受海内外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捐赠。创新资金使用将采取“无偿资助,择优支持”的原则,资金主要用途是资助在我市高新技术领域及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持续创新能力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其中创新团队可以是独立的企事业法人单位,也可以是技术研发中心、重大项目组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博士后产业基地等相对独立的技术创新团队。

  记者:创新资金对支持优秀学科带头人有哪些考虑?

  潘汉生:主要是指以各级各类优秀专家为主体的创新人才,要求学科带头人在某一学科、专业技术领域做出过具有国际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对本学科以及相关学科领域发展有较大影响,被国内外同行公认为有创新性研究成果;或掌握某一学科、专业技术领域能影响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关键技术并对武汉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记者: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创新资金对企业技术带头人有哪些支持?

  潘汉生:主要是指以在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博士后产业基地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各级各类优秀专家为主体的创新人才,要求企业技术带头人提高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引领企业技术创新,对本行业或专业技术发展有较大影响,成功完成国外先进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工作。

  记者:青年人才是科技创新的未来和希望,请问创新资金对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有哪些支持?

  潘汉生:主要包括以国家、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省“高层次人才工程”、市“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为主体的创新型人才,要求青年科技创新人员在相关科学技术领域有创新性构思,有较稳定的研究方向,在学术及其研究成果产业化方面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具备实施项目的研究能力。

  记者:留学回国人才是我国创新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资金对支持留学回国人员有哪些考虑?

  潘汉生:主要包括来汉工作、创业或从国外带项目为我市服务的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要求留学回国人员主持或参加过国际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有较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在本行业或本领域有所作为、有所建树,回国后继续从事科学研究和创新创业工作。

  记者:请问武汉创新人才开发资金支持的范围是什么?

  潘汉生:武汉地区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不分隶属关系、不分所有制,均可给予支持。重点支持那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对武汉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显著效益或社会效益的项目。

  记者:请问创新资金资助的类型有哪些?资助额度有多大?

  潘汉生:创新资金主要分为以下五个专项:

  一是重大创新活动专项资助。对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新技术研究开发等项目中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资助额度为10万至20万元;对从事省部级和武汉市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资助额度为5万至10万元。

  二是留学回国人员创新专项资助。择优对来汉创业的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每人提供10万元的创新扶持资金;择优对申请美国、日本或欧洲专利以及我国发明专利的留学回国人员进行资助,资助额度为每人每项5000元至1万元。

  三是博士后创新专项资助。一次性给予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0万元,一次性给予新设立的博士后产业基地5万元,作为单位引进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创新活动的补充费用;给予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产业基地)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每人每年3万元,作为从事创新活动的资助。

  四是特聘知名专家专项资助。给予短期来汉工作的院士或其他高层次创新人才每人每月1万元的工作资助经费。

  五是其他创新专项资助。记者:如何申报创新资金?

  潘汉生:创新资金的申报,首先由个人或团队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初审并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将相关材料及书面报告一并报市人事局。

  重大创新活动专项资助和留学回国人员创新专项资助,每年6月份前受理当年的资金申请;博士后创新专项资助和特聘知名专家专项资助的申请可随时申报、随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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