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开赌场从中牟暴利晴隆一农民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9日09:17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昨日,黔西南州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刑事判决,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晴隆县沙子镇砚瓦村平寨组农民封定江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据了解,2006年6月以来,封定江在该县鸡场镇廖基街上租用聂某家住房一楼开设赌场。每逢赶集,就组织人员在其开设的赌场内采取打麻将、用扑克或骰子挖“豹子”等方式进行赌博。封定江根据赌注或赢钱多少抽取数额不等的资金,从中牟利。案发后,封定江主动将其赌资人民币5700元交到公安机关。

  二审法院认为:封定江的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交纳罚金,有悔罪表现,遂作出了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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