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包银行汇票被判12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9日09:20 海峡都市报

  N郭光仪 陈碧金

  本报讯 1997年,吴某和许某、林某、黄某策划以卖香烟为饵,采用“调包”银行汇票的方法实施诈骗。1998年,林某与赖某签订了购销合同,约定货到付款。按约定,赖某办理了一张97.5万元的个人现金汇票。随后,许某办理了一张975元的现金汇票后,在查验赖某的汇票真伪时,他调换了赖某的汇票。之后,许某等人持伪造的赖某身份证到银行,将汇票兑成现金。日前,莆田城厢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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