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9日09:20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王勋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直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了解到,5月1日起,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在编人员,补缴1994年6月前工作年限的,以福州市200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1033元)为基数。同时,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非编人员,补缴以前工作年限的,以全省(不含厦门)200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897元)为基数,正常缴费基数不低于8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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