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解释听证会“老面孔”现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9日09:30 新安晚报

  本报讯 针对本报昨日刊登的有关合肥市听证会中的消费者代表经常出现一些“老面孔”现象,昨日下午,合肥市消费者协会社会质量监督部侯玉堂主任解释说,消协选择听证会代表一般会选择那些会说话、有水平的市民来担当,出现这种“老面孔”现象并不是法律不允许的。

  侯主任告诉记者,每次听证会委托他们选取消费者代表,他们都是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来选择的,考虑到要能充分反映老百姓的心声和意见,一般会在报名的市民中选择那些会说话、语言表达能力强、文化水平层次较高的报名者担当消费者代表,另外法律法规也没规定不同的听证会不能选择同一个消费者代表,既然没有禁止为什么不能选择同一个代表呢?

  对于这次污水处理费调整听证会,侯玉堂主任说,报名参加本次污水处理费调价听证会的市民,大约有一二十人,有些报名者被告知有可能不被推荐参加听证会,意见就很大,甚至说干脆不报名了,在此次被推荐的消费者代表名单中,确实有几位此前也参加过其他类型的听证会。“我们也是没办法,其中有几个人现场报名时,如果不推荐他参加,他就不走,甚至影响了我们正常办公,于是就推荐上去了。”侯主任说。 (本报记者 殷平 刘建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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