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昨通报三起金融蛀虫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9日09:37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陈佳裕 林良标

  本报讯 泉州市公安局、中国银监会泉州监管分局,昨日下午召开全市金融系统安全保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会上通报了泉州金融单位内部发生的3起犯罪案件,涉案总金额686万元,要求各金融单位加强管理,防范内部人员作案。

  这3起案件分别是:

  2003年9月27日,泉州市泉港区山腰农信社业务岗位临时工曾某彬,涉嫌利用工作便利,钻安全制度不严的空子,侵占单位70多万元后潜逃。

  2006年1月,兴业银行泉州分行金库守库员王某生监守自盗,涉案金额高达280多万元。

  2007年3月23日,建行泉港支行营业部会计员陈某忠,涉嫌利用内部规章不健全及约束不力等漏洞,非法转移并领取客户资金336万元。

  会议透露,泉州金融安全防范达到新水平,全市1000多个金融单位营业场所,实现100%安装防弹玻璃,并与公安机关报警系统联网,最近3年来未发生金融单位被外盗、外抢案件。

  泉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杨建平表示,泉州警方处置各类抢劫金融单位案件的能力已大大提高,早就建立相关预案,并多次举行由特警、巡警、消防和交警等警种和部门参与的合成演练,实战能力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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