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犯罪从严 轻微犯罪从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9日10:25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小乙通讯员岳红革实习生张宁)昨日,市检察院推出了《关于深入开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服务和谐西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实施方案》,全市检察机关将要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在把握事实证据条件、可能判处刑罚条件的同时,全面审查衡量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特别是要注重对“有逮捕必要”条件的正确理解和把握,综合考虑是否有逮捕必要,对于可以做轻缓处理的犯罪,慎重适用逮捕措施。

  在审查起诉工作中,严格依法掌握起诉和不起诉条件,充分考虑起诉的必要性,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对于初犯、从犯、预备犯、中止犯、防卫过当、避险过当、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以及亲友、邻里、同学同事等纠纷引发的案件,符合不起诉条件的,可以依法适用不起诉;确需提起公诉的,可以建议人民法院从宽处理。

  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要注意把握政策尺度和办案策略,慎重对待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轻微犯罪中的初犯、偶犯以及群体性事件中的犯罪案件,要综合考虑犯罪事实、主观故意、犯罪情节、危害后果等,区别不同情况,依法从宽处理。在刑事诉讼监督工作中,要讲究工作策略,体现当宽则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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