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残研究生 69岁新手赔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9日11:12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早报讯 正读研究生的黄女士和男朋友走在路上,一辆突然冲来的白色“POLO”轿车将她撞伤,黄女士左小腿从此不得不使用假肢,将黄女士撞伤的驾驶员王某是已经69岁的“新手”。市南法院审理此案后,判决王某赔偿黄女士各项损失47万元。昨天下午,王某的代理律师称他们已经上诉。

  69岁新手撞残研究生

  2005年9月11日上午10时,69岁的王某驾车经过中山路、湖南路路口,为躲避车辆,将中山路东侧两节护栏撞断,又将行经此处的黄女士左小腿挤伤,经法医鉴定,最重的伤处为6级残疾。

  据了解,负事故全部责任的王某,是我市放宽驾驶员年龄限制后,第一批拿到驾照的老年人,在事故发生时,车上还贴着“新手”的标志。而在事故中致残的黄女士,是我市某高校研究生。

  研究生索赔59万元

  黄女士将王某告至法院,称自己从现在到72岁期间,每4年就要更换一次假肢,还需要更换11次。假肢费用每次为29600元,总共还要维修24次,每次3000元,仅残疾肢具费及维修费用就需要40余万元,另外加上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总共要求王某赔偿59万元。

  被告方称自己已经支付了13万元医疗费,现在黄女士提出的残疾肢具费价位明显偏高。双方为证明自己的观点,均向法院提供了山东省假肢矫正康复中心的证明。

  法院判赔47万元

  市南法院审理时认为,虽然双方都提供了假肢矫正康复中心的证明,但原告方的证明是安装单位了解原告病情后作出的判断,具有针对性,因此未采纳被告方提供的证明,同时也没有支持黄女士提出的每两年3000元的维护费用,最终判决王某赔偿各项费用47万余元。

  记者昨天拨打被告方王某的电话,一直未能接通。据他的律师介绍,王某对此判决不服,已经提起上诉。

  记者昨天从交警部门获悉,目前我市70岁以下市民均可考领小型汽车驾驶证,从2004年起,每周都有四五名60岁以上老人来考试,估计全市老年驾驶员不在少数。(记者 段海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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