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商品房预告登记制度将遏制一房多售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9日14:53 金羊网-羊城晚报

  《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10月1日实施;小业主带齐材料可单方办理房产证

  本报讯 记者许琛、实习生李力力、通讯员穗仁宣报道:用半辈子辛苦攒下的积蓄买了房子,结果却发现房子早被开发商重复抵押,连房产证都没有,这种情况将永远被改写。《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昨日公布,该《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实施,届时,“一房多售”、“重复抵押”等现象有望得到更有效的遏制。

  房地产登记簿保障交易安全

  据了解,《办法》中明确规定了房地产登记簿的性质,即是房地产权利归属和内容的依据,具有统一性、官方性、持久性和公开性。登记簿由登记部门保存,房地产权证附属于房地产登记簿,由权利人保存。房地产权证与房地产登记簿的记载应保持一致,当二者不一致时,除有证据证明房地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地产登记簿为准。

  据悉,《办法》拟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最迟到明年4月1日前制定公布。

  预告登记终结“一房多售”

  目前新建商品房的交易,主要实行预售制度。一些不良开发商钻了预售的空子,将预售商品房重复出售、重复抵押,购房者交了定金,付款时却出现了“竞买对手”,付了钱的房子却被开发商抵押给了银行……预告登记制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根据这一制度,在房子还没建好的情况下,预售人和预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预售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或者双方约定的期限内申请预告登记。如果开发商不遵守规定,购房者可单方申请登记。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力表示,根据《办法》,只要进行了预告登记,预购人对房屋的权利就得到法律保护,开发商“一房多售”的行为都是无效的。李力强调说,预告登记后业主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转移登记,将房子的产权转移到购房者名下,否则预告登记失效。

  单方办房产证缓解办证难

  开发商不配合,业主办证难的情况,一直困扰着广州房地产市场。此前一项调查显示,207名广州业主中,半年内能拿到房产证的仅有13%,48%的受访业主要在一年以后才能拿到房产证,这反映广州住宅小区办理房产证比较拖延。

  这些情况主要是因为开发商存在违法建设行为,所以不能通过规划验收等导致其所建商品房不能登记。也有些开发商在收取购房款和有关税费后不依约定怠于代理登记等,造成购房业主迟迟不能拿到房产证。

  对此,《办法》中设定的单方申请登记制度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根据办法,无论是预告登记还是转移登记,只要开发商不积极配合,不履行约定,购房者都可以申请单方登记,且不必提交共同申请时要求提交的房地产权证。办法规定,单方办理房产证只需提供五项材料:申请书、身份证明、预告登记证明书、缴清房款的证明和完税证明。

  《办法》还规定,经预告登记的预购商品房因未通过规划验收等原因不能办理初始登记,进而不能办理转移登记的,规划、建设、国土房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该依法及时作出处理。

  对于怠于申办房地产登记的开发商,办法规定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将被罚停止相关业务,并将其有关情况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房产交易程序大为简化

  很长一段时间,广州房地产登记在操作上,需要先完成房地产交易过户手续再办理登记。“这导致房地产交易与登记程序复杂,手续繁琐,流转速度缓慢。”李力说。

  《办法》在房产交易程序简化方面也进行改革。《办法》规定,只要申请人提交的房地产交易登记的资料完整、符合要求,登记部门就应该核准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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