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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奖励饲养绝育犬养犬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9日22:05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4月29日电(记者 李舒)北京市养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29日宣布,自5月1日起,在养犬集中年检期间,对饲养绝育犬的养犬人,城八区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奖励200元,其他地区由各区县政府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相应鼓励措施,已减半收取第一年管理服务费的养犬户除外。 据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犬只管理科负责人介绍,为有效控制犬只无序繁殖的快速增长势头,倡导广大养犬人饲养绝育犬,北京市养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决定,饲养绝育犬的养犬人到公安机关办理集中年检手续时,提交有效的养犬登记证、动物健康免疫证和动物医院(诊所)开具的《北京市犬绝育证明》,并缴纳年检管理服务费后,公安机关将对养犬人给予一次性鼓励,并对《北京市犬绝育证明》存档备查。这项措施将作为今后集中年检期间的一项重要举措。北京养犬管理出新规 市民养绝育犬可奖励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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