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政府称 黎朝阳死因为“猝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30日01:00 东南快报

  广西桂林市政府在2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平乐县法院法官黎朝阳因涉嫌受贿罪被桂林市检察院刑拘后死在看守所,经调查组调查认定,其死亡原因为“猝死”。

  据黎朝阳死亡事件调查组组长、桂林市政法委执法监督室主任石绍森说,黎朝阳在被羁押后,思想压力大,情绪一直非常激动,经常在监舍内大喊乱叫,放风后拒绝回到监舍,并多次趁民警带出同监舍的其他关押人员时冲出监舍。因黎朝阳严重违反监规,看守所依规给其加戴了戒具。3月28日,黎朝阳试图冲出监舍,自己摔倒在地,上嘴唇磕在铁门的角铁上,掉了一颗门牙,并流血不止,在送兴安县医院治疗时,医生对其伤口进行了消毒缝合。

  根据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4月28日出具的黎朝阳《尸体检验鉴定书》及调查情况,调查组认定,黎朝阳在看守所死亡的原因为“猝死”。

  石绍森说,检察机关在办理黎朝阳涉嫌受贿一案中,没有发现办案人员存在刑讯逼供的行为。桂林市第一看守所和兴安县看守所在羁押黎朝阳期间,没有发现监管民警对其有体罚、打骂、虐待等情况,也没有发现同监舍在押人员对黎朝阳实施殴打、体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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