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职生不得在娱乐场所实习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30日01:06 新京报

  据新华社电福建省教育厅28日下发的相关规定,今年福建省37所中职学校试行半工半读,学校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同时,实习单位应向实习学生支付合理的报酬,支付实习报酬的企业将享受税收优惠,以保障学生的各项合法权益。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