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医生处方不得出现“遵医嘱”内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30日01:37 新晚报

  据新华社郑州电(记者 王云河)河南省卫生厅日前推出了《河南省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从明天起正式实施。

  据介绍,《细则》中强调处方是一种医疗文书,在医疗纠纷发生时,处方作为法律证据,可直接按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引用。因此,医生必将更加谨慎地填写处方,处方上的任何内容不得空缺。新的处方都是一式两份,一份交病人,一份由医院保存。医疗单位或医师开具处方应字迹清楚,不得涂改。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的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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