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属吃、拿、卡、要 领导将被追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30日01:38 城市晚报

  ■记者 常旭/报道

  本报讯 昨日,省纪委监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舒兰市公安局违规违法办案、大安市农机监理站违规收费、图们市个别干部和单位侵害外商利益等三起严重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案件。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高金祥指出,这三起典型案件,不仅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经济利益,伤害了投资者的感情,也严重影响和破坏了经济发展软环境,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依法办事,为外资企业、外埠企业和基层群众,尽力提供利于创业、促进经济发展的环境,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好事实事,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使商家企业和广大群众的合法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得到保障。”

  高金祥强调,要切实解决人为设卡、服务不及时、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认真纠正重招商、轻服务,重引资、轻管理的现象,主动为内外企业和投资商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创造优良的政策环境、行政环境、市场环境、信用环境和法制环境,努力创造一个拴心留人的“赢商环境”。要严肃纪律,坚决查处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行为。对吃、拿、卡、要的执法人员,要取消其执法资格;对情节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同时,还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

   [典型案例]

  公安局违规违法办案

  2002年7月,温州商人赵某夫妇举报舒兰市公安局有关人员违法办案问题,省纪委监察厅责成吉林市纪委监察局调查处理。经查,2000年4月,赵某投资开发舒兰市委综合楼建设项目,并把项目分包给舒兰市万福源公司经理赵德富,后来双方因工程款拨付等问题产生矛盾。200 1年5月,赵德富等人向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举报赵某夫妇偷税和诈骗犯罪。舒兰市公安局在未取得赵某夫妇犯罪证据的情况下,以涉嫌诈骗、侵占罪,于同年6月对二人刑事拘留,并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因证据不足未获批准。赵某夫妇被取保候审返回温州后,舒兰市公安局又以赵某夫妇涉嫌偷税罪,再次提请舒兰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上网通缉。

  处理:经吉林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舒兰市公安局副局长辛河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舒兰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刘俊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撤销大队长职务;其他相关人员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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