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为教师设“禁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30日02:24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4月29日讯 教师不得从事第二职业,不在上课时间携带通讯工具,违反师德规范“一票否决”……29日,济南市召开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对教师师德进行了详尽规定。

  根据济南市教育局出台的《关于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规定》,教师要有职业责任意识,不从事第二职业;要认真备课,做到一课一备,不重复使用旧教案,努力形成个性化教案等。

  教师要按要求认真批改作业,并及时进行讲评,不让家长或学生批改作业;教师要履行课后辅导学生的责任和义务,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不搞有偿家教。

  教师不能讥讽、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做好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协调工作,定期召开家长会,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家访,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教师要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擅自缺课、调课,不擅离职守;教师不能在教学区或学生面前吸烟、喝酒,不在上课时间携带通讯工具,不做有损教师形象的事情等。

  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对发生违反师德规范的问题不予处理引起重大影响的部门或单位进行通报和批评,在年度考核中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济南市教育局还公布了师德举报电话:0531-88023456。


记者 温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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