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课间玩耍受伤致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30日02:48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金乡4月29日讯 金乡某小学一年级学生王某在与同学做游戏时,被另一名同学李某从背后推了一把,结果造成王某受伤致残。4月28日,金乡法院判决李某与所在学校共同承担绝大部分责任。

  2006年2月的一天课间休息时,王某与其他同学在做背人游戏时,李某从背后推了王某一把,致使王某摔倒在地。经诊断,王某肱骨骨折,经治疗后右肘伸屈范围仍然只在30°—90°之间,鉴定为九级伤残。王某法定代理人认为王某在校期间受到伤害,应由加害人和学校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李某法定代理人认为应由学校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学校则以伤害事故发生在课间,且王某、李某的行为违反校规为由,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经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的行为与伤害后果的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故应负主要赔偿责任;王某违反校规做危险游有一定过错;而学校未能阻止学生做具有危险性的游戏,对学生管理缺乏安全监督和防护措施,客观上存在安全教育防护不到位的过错。法院于是判决李某一方赔偿王某经济损失的55%,学校赔偿王某经济损失的25%,其余经济损失由王某一方自负。


记 者 王秀华  通讯员 王红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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