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过劳死”纳入职业病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30日03:18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年轻时拿命换钱,岁数大后拿钱换命。真要累没了命,还不能算工伤。”在28日召开的广东省职业病防治工作法律问题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建议,将“过劳死”纳入法定职业病范围,并对其法律救济途径进行了探讨。

  广东东莞市法院的尤中琴指出,国际上对于职业病界定范围比中国更为宽泛,中国职业病法定范围的扩大势在必行,她介绍道,多年前美国疾病控制中心已经将过劳死命名为慢性疲劳综合征,并拟定了相应的诊断标准;日本也从1994年开始对过劳死给予了法律干预。

  广州市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委员会主任肖胜方律师则认为,《劳动法》有规定休假制度,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其实是有效实施的问题。他说,如果单纯为“过劳死”立法并不可取,但将其纳入职业病范围是可行的。

  据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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