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差点活埋儿子获缓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30日04:21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郭晓明)吴国华差点活埋掉患病儿子,昨天,大兴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他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昨天宣判前,吴国华神情忐忑,“我有点怕,觉得好像进了地狱。”法院认为,吴国华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杀人未遂,且情节较轻,因此从轻处罚。

  听到判决,吴国华松了一口气。他说,妻子现已怀孕6个月,正在老家休养,他希望这个孩子能够健康。据悉,吴国华是家里唯一的劳动力。吴国华说,他每月打工挣的钱大都寄给妻子。被判缓刑后,他就能继续挣钱了。

  ■事件回放:吴国华的妻子在2006年产下一子,孩子身患多种疾病。同年9月8日夜,吴国华因无经济能力再为孩子支付医疗费,欲将奄奄一息的孩子掩埋于五环路旧忠桥南侧空地,后被群众发现,掩埋未遂。其子在3天后死去。

记者:郭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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