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酒店商务中心非法经营旅游业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30日05:20 深圳商报

  市假日办、市旅游局下发通知

  严禁酒店商务中心非法经营旅游业务

  【本报讯】市假日办、市旅游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我市各旅游企业确保黄金周“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严禁酒店商务中心无证非法经营旅游业务,旅行社不得违规租用车辆搞旅游接待。

  市假日办要求各旅游企业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应急预案,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各旅行社、旅游汽车服务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和服务的每一项工作;各旅行社不得租用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核准的汽车公司车辆用于旅游接待服务;各旅游汽车服务单位必须保证接待车辆安全运输,不得带故障上路,驾驶员不得疲劳驾驶和违规驾驶。

  市旅游局向全市各星级酒店发出“加强商务中心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我市各星级酒店对商务中心经营情况要进行自查,尤其是对外租赁的商务中心,要理顺关系、规范经营、加强管理,及时纠正各类违规经营行为,做到证照齐全、诚信守法经营,严禁酒店商务中心无证非法经营旅游业务。市旅游局将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的单位,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人民币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需为游客提供旅游服务的酒店商务中心,必须与我市合法旅行社签订相关协议,将游客介绍给合法旅行社统一操作,严禁擅自将游客交给“黑社”、“拉客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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