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安部等宣布13项惠台政策措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30日05:30 深圳特区报

  教育部公安部等宣布13项惠台政策措施

  欢迎台湾高校招收大陆学生陆续开放成都、杭州、南京、深圳、大连和桂林为第二批两岸直航包机地点

  【据新华社北京4月29日电】(记者张勇陈键兴茆雷磊)第三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29日下午举行闭幕式,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交通部、民航总局和国家旅游局负责人在会上发言,分别宣布了进一步促进两岸交流交往与合作的政策措施,共计13项。

  一、为进一步促进两岸教育交流与合作,欢迎台湾地区高等院校招收大陆学生,大陆有关方面将为大陆学生赴台就读提供必要的协助。

  二、为进一步方便台湾同胞来往大陆,自2007年5月15日起,增设广州、青岛、武汉三个台胞口岸签注点,为台湾同胞办理签注手续。

  三、为进一步促进两岸人才交流,今年向台湾居民再开放15类(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包括:经济、会计、卫生、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质量管理、翻译、拍卖师、执业药师、棉花质量检验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含珠宝评估专业)、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和注册税务师。符合报考条件的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可向大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专业考试机构,提出参加上述15项考试的申请。目前,有关方面正在抓紧做好实施相关考试的准备工作。

  四、鼓励台湾相关企业直接投资参与大陆的码头、公路建设和经营。

  五、台湾相关航运和道路运输企业可直接在大陆设立独资船务、集装箱运输服务、货物仓储、集装箱场站、国际船舶管理、无船承运、道路货运和汽车维修企业,以及合资国际船舶代理、道路客运公司。

  六、从事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澎湖海上直接通航的台湾客运公司,可在福建相关口岸设立办事机构,从事相关票务业务。

  对海峡两岸船公司从事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澎湖海上直接通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免于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七、为台湾船员和潜水员培训、发证提供方便,免收考试、发证费。

  八、支持、鼓励两岸民间专业组织在两岸海上搜救、打捞方面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大陆专业救助力量将全力以赴对发生在台湾海峡的自然灾害和海难事故提供紧急救援,共同维护台湾海峡人命和环境安全。

  九、在北京、上海、广州、厦门成为第一批两岸直航包机地点的基础上,将根据市场需求和机场综合保障能力,陆续开放第二批直航包机地点。具体为:成都、杭州、南京、深圳、大连、桂林,同时开放天津、福州、重庆、珠海、沈阳、青岛、贵阳等机场作为上述包机地点的备降机场。

  十、台湾民航飞机在飞行中如遇紧急情况,可以通过两岸民航界建立的有效联系渠道,在大陆对外开放的机场降落。

  十一、自2007年5月1日起,台湾所有飞行两岸包机的航空公司,可在所有开放的大陆包机地点设立办事机构或代表处。

  十二、完善有关法规和政策,鼓励、支持和拓展两岸民航业界的合作范围和合作模式,包括允许合资组建航空公司、合资修建机场、合作生产机上用品、联合采购航材、建立共享的航材库等。

  十三、民航总局5所局属院校将与台湾有关方面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校际、校企合作,联合培养民航适用人才。

  连战夫妇

  参观"鸟巢"

  在北京参加第三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的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4月29日偕夫人来到北京奥运会场馆建设工地,参观了正在建设中的国家体育中心(“鸟巢”)。盛佳鹏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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