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事业单位要分类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30日05:59 山西新闻网

  完全行使行政职能的转入行政机构,列入参照公务员管理序列;没有存在必要的撤消

  本报4月29日讯(记者郝原良)记者从今日举行的太原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会议中获悉,现在起,太原市将对全额、差额、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进行分类,完全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逐步转入行政机构,列入参照公务员管理序列。职能萎缩、没有存在必要的事业单位将被撤消。

  目前,太原市共有事业单位3020个,工作人员76612人。其中,全额事业单位1961个,全额拨款49439人;差额事业单位373个,差额拨款11625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686个,自收自支15548人。鉴于事业单位涉及面广、覆盖人群多,从现在起,将通过职能分解、经费情况分析等方法,将事业单位具体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类、从事公益服务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类等3个类别,再针对不同类别对其进行相应的改革。完全行使行政职能的单位将逐步转入行政机构,并列入参照公务员管理范围。

  同时,承担部分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其行政职能收回行政机关,原事业单位进行综合设置或撤消;从事公益服务类的事业单位,太原市将从调整布局、规范管理等方面进行改革,通过撤消、合并、下放、新建等办法统筹规划事业单位的设置。对保留下来的事业单位进行机构编制的重新规范,并且建立适合其特点的新管理方式;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类的事业单位,具备条件的转为企业,不具备条件的将作为过渡,暂时按照企业化模式对其进行管理。

  据了解,为整合、优化事业单位资源,太原市将继续对长期无人、规模较小、职能单一、长时间不出成果的市直事业单位进行清理整顿;将职能萎缩、没有存在必要的事业单位撤消;职能相近、过于零散的事业单位予以合并。

  (编辑: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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