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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父虐待日记记录逆子21年暴行(3)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30日06:10 重庆商报
“虐待日记”摘录 2004年10月14日下午 大队干部禹、李、刘、陈来我家解决,一提医药费,石崇伦要提刀杀人,他说,大队干部几个人才把他拉住。 2006年11月26日 晚上9点半,石崇伦把我屋里的床撤了丢到地上,还动手打了老子。 2007年3月(缺日期 记者注) 为土地补偿费,你竟然用三轮车撞我们,你妈头部受伤,你又把我右手大拇指扳断,至今不给医药费。 2007年2月20日 晚上7点左右,石崇伦就把电给断了,我们的饭都没有做好。居委会卢勇同志来,教育石崇伦才通电,我们才有饭吃。居委会卢勇是证人。 法规链接 虐待老人罪责难逃 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重庆宏业腾飞律师事务所颜源律师。颜律师认为,成年子女负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而石崇伦不但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石崇伦采取暴力的手段导致父母的身体均遭受了严重伤害,情节十分恶劣,其行为已经涉嫌触犯了我国《刑法》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规定,石孝辉夫妇完全可以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刑法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新闻共3页,当前在第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