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警惕非法美容诊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30日06:21 长江商报

  眼袋手术致眼睑外翻

  本报讯(记者 陈晨 通讯员 涂晓晨)近日,卫生部、科技部、公安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五一”期间严肃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非法医疗机构害人不浅。”日前,湖北省医学美容学会主任委员、协和医院整形外科主任孙家明向记者介绍。

  孙家明介绍,几天前,一位黄石的妇女找到他,称自己在一家美容诊所做了祛除眼袋手术,手术效果不理想。孙教授经诊断发现,该诊所在手术时对妇女的下眼睑截取过多,眼睑因过短导致外翻,看起来不仅难看,而且非常吓人。

  “私立医疗机构的收费比公立医院要贵,祛除眼袋、隆鼻等手术均要花费2000—3000元,许多患者花了钱还要吃二道手术的亏。”孙家明表示,市民在选择手术时候应该擦亮眼睛,多方考证医疗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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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美容整形的医疗机构必须获得相关医疗执照,做美容整形手术的医生也必须获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执业证”三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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