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辆轿车一夜成"大花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30日07:09 海峡都市报

  

9辆轿车一夜成"大花脸"

  红旗车被刮出二十多道伤口

  N本报记者 李帅 林丹 实习生 肖彬 文/图

  本报讯 “这到底是谁干的?”昨日上午6时30分,福州市直湖前小区东区与西区之间的路面上,几位车主守在自己的爱车旁,情绪激动。9辆停在这里的轿车,一夜之间全成了“大花脸”。于先生的红旗轿车受伤最重,足有21条划痕。车主们随后报警。

  几位车主说,他们都是小区的居民,平时就在市直湖前小区东区与西区之间的路面上停车,谁来得早,谁就先停,一直没交费,也平安无事。近日,市直湖前小区第二届业委会、福州益安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联合发出通知,在大家平时停车的路面上划100个左右的车位,并要收费。车主们都不愿意交钱,怀疑轿车被划伤的事与业委会、物业推行车位收费有关。

  业委会的陈副主任告诉记者,近日,他们在小区的路面划出露天停车场,将于5月1日启用。业委会委托物业公司专业管理,收取管理费用,租金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作为小区公共维修、小区文化活动和业委会办公等费用。车位按月计收,小区业主及住在小区的业主直系亲属每月150元/部;小区外的车为每月180元/部。临时停车的白天5元/部,过夜的10元/部。车主因此怀疑是业委会和物业刮伤了车,这是没有道理的,他们也在等待警方调查的结果。

  陈副主任坦言:收费的标准没有经过福州市物价部门的批准。

  福建元一律师事物所的佘雷律师告诉记者,业主与物业如果在合同里有约定“车辆停放在小区内,车辆的失窃、损坏是由物业公司负责”,那么发生了车辆损伤的情况,物业公司就要依约赔偿。如果没有具体的约定,业主要求物业公司负责就显得依据不足。但如果业主能提供证据,证明车辆的损伤是因物业没有严格履行物业管理职责,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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