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将过劳死纳入职业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30日07:30 海峡都市报

  “年轻时拿命换钱,岁数大后拿钱换命。真要累没了命,还不能算工伤。”在28日召开的广东省职业病防治工作法律问题研讨会上,东莞市法院的尤中琴等与会专家建议将“过劳死”纳入职业病范畴。

  “实践中,当出现‘舍我工作’的劳模时,我们总是号召向劳模学习,却忽视了宣传休息的重要性。”尤中琴建议应该参照《职业病防治法》,制定“过劳死”相应的预防方案。

  东莞市卫生监督所的李镜棠则精辟地指出,劳动者要保命“干革命”,不能拼命“干革命”。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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