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扣车辆成警察坐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30日08:08 半岛都市报

  本报太原讯2002年,山西晋中市市民桑庆平的吉普车因涉案被当时的榆次区公安局(今晋中市公安局榆次区分局)扣押。4年后,桑庆平居然收到6张车辆交通违法罚单,原来被扣车竟成了警察的代步工具,而其违法却要车主埋单。

  2002年7月初,桑庆平将自己车牌号为“晋KA0236”的吉普车借给别人使用。几天后,榆次区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张旭东传唤了桑庆平,说开他车的人参与打架,车辆被扣押。

  收到罚单以后,桑庆平每隔几天就到榆次区公安局刑警队要车,一开始警方还说结案后给说法,到后来都没人搭理了。桑庆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经常在街上看见他(张旭东)开着我的车。我问他啥时还车,他说得找公安局”。

  去年7月18日,桑庆平收到晋中市交警一大队出具的6封“道路交通违法告知书”,称他的“晋KA0236”

  吉普车在当年上半年共有10次交通违法行为。记者注意到,10次违法的原因,有的是闯信号灯,有的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收到罚单的第二天,桑庆平向晋中市公安局作了书面反映。因在外地打工,他要车的事不得不交由七旬老父桑利水跑腿。

  从那时起,桑利水几乎天天往榆次区公安分局和晋中市公安局跑。10月18日,晋中市公安局信访办书面答复了桑庆平,称该车的违法罚款全额由张旭东承担。

  11月7日,是山西省公安厅厅长接待日,厅领导接待了桑利水。一个月后,桑庆平收到了公安厅信访办的复查意见书,明确答复:“榆次区公安局应立即解除对KA0236吉普车的扣押,将车归还桑庆平,对违法使用扣押车辆造成的直接损失,应由榆次区公安局进行国家赔偿。”但时至今日,桑利水的赔偿要求仍未得到满足。(王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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