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房结婚男子改装公厕当新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30日08:1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法院判决搬家,因无处安身一家人迟迟未搬出

  “我败诉了,可是我没有办法。难道要让4口人住7平方米的房子?”卢先生猛抽一口烟,忧郁地说。

  花3万元装修公厕娶妻

  白下区三条巷地处南京繁华地段,可路边一幢破旧的三层红砖房显得有些扎眼。卢先生就住在这幢红砖房的二楼。22平方米的单间里,放满了沙发、电视、空调等。单间尽头的左边有扇小门,走下两个台阶是一个小房间。一张双人床摆放在中间。“这个小房间只有7个平方,我和我父母原来就住在里面。”卢先生说。

  卢先生30多岁还没成家,没房子,是一个重要原因。去年他终于要结婚了,可是一家4口挤在7平方米的房子里不现实,他看上了隔壁这个22平方米的空间。

  这22平方米的空间原是公用的厕所和水池。二楼的男厕所和三楼的女厕所由24户人家公用。由于隔壁的男厕所和水池很脏,卢先生花了大力气装修,花了3万元。之后迎娶了新娘。

  法院判决腾空厕所

  因卢先生侵占了厕所,这幢红砖房的主人———南京华舫投资有限公司将他告上了法院,要求他腾空厕所,恢复原状。

  法院认为,卢先生虽需要结婚,但强行侵占公用面积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案件已经宣判,但是昨天记者踏进卢先生家中,他和爱人仍生活在“公用面积”里。他告诉记者,如果按照法院判决执行,他一家人只能再次回到那7平方米的房间里,“没法活了”。

  厕所被占邻居能理解

  虽然卢先生占厕所,但邻居们却表示理解。三楼徐大爷现在只能用便壶或到附近的公厕去,但他却说:“小伙子都过30岁了,要结婚还能住那个小房间里面吗?这个事情错

  不在小卢,华舫公司迟迟不给我们说法是不对的!”

  大家更关心房子归属问题

  所谓“说法”,就是这房子的归属问题。原来,这24户居民虽然在这里住了几十年,却既没产权,也没使用权。

  卢先生的父亲在南京某建筑工程总队干了一辈子,那7平方米的房子,就是单位分配给老人居住的,后来又被转手给现任“主人”华舫公司。

  对于24户人家的产权或使用权问题,目前华舫公司还没给一个明确说法。“此房有争议,出租、买卖须谨慎—————三条巷25号全体住户”,这样的告示贴满了红砖房沿街。其实,他们也在担心自己住的房子将来面临出租或买卖的局面,自己却只能“卷铺盖走人”。

  因为厕所官司败诉,目前没有工作的卢先生夫妇每天只能坐在家中发愁。

  据《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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