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工会公职律师持证上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30日08:29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义务法律咨询月启动

  本报讯 (记者郝勇)昨(29)日,全省律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义务法律咨询月正式启动。启动仪式上,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李登菊向首批工会公职律师颁发公职律师证。

  此次义务法律咨询月由省总工会、省律师协会联合发起,在未来一个月时间内免费向全省广大职工、尤其是农民工提供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法律咨询。

  据介绍,工会公职律师,是指供职或受聘于县级以上工会,持有工会公职律师执业证的专业人员。一旦成为公职律师,不得同时持有社会律师执业证,更不得在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兼职。公职律师的职责包括,参与工会与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参与工会的法律事务谈判,代理职工、工会组织参加有关案件的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参与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参与违法事件的调查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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