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规定干部办婚丧宴会需申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30日08:32 新华网

  新华网郑州4月29日专电(记者李钧德)五一黄金周前的4月22日,河南省濮阳县某局负责人就把儿子准备在五一结婚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到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办公室。这是该县自4月份实行领导干部办“红白事”申报制度以来第9名进行申报的科级干部。

  4月初,濮阳县为从源头上防止不正之风,出台了《濮阳县领导干部婚丧事宜申报制度》,规定县内科级以上干部操办本人或亲属婚丧事宜的,在操办前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委廉自办报告。操办后10日内必须如实填写报告单。报告内容包括:办理时间和地点、请客人数、客人身份、宴席桌数、每桌金额、花费数额、动用车辆及车辆来源、收受礼品礼金数等。

  同时,这项制度要求报告人在事前须向组织作出4个方面的承诺:不超范围、超标准办理;不动用公款、公物、公车;不收与行使职权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礼物、现金、有价

证券及象征性低价款的物品;当时不能拒收的在事后按规定上交纪检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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