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推行领导干部自警行为日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30日09:02 河北日报

  本报讯(徐哲普、张利辉)“每天干了哪些工作,都要在小册子上写清楚,它时刻提醒我们做好本职工作。”4月24日,笔者在赵县采访时看到,不少领导干部都有一本小册子,上面详细地记录着他们每天处理的各项事务和问题的解决时限。

  针对少数领导干部作风拖沓等问题,今年年初,赵县纪委出台了“领导干部自警行为日志”制度,在全县“一把手”领导干部中推行。该制度规定,领导干部每天必须认真填写“自警行为日志”,记录每天工作中发生并处理的各项事务,包括解决了哪些问题、深入基层调研情况、走访群众内容等。日志由县纪委统一收集、分发,人手两册,分季使用,每日一记。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旬,县纪委自律办组织人员集中审阅,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阅。

  为避免制度流于形式,该县纪委制定了相应的监督措施,规定将“自警行为日志”的记录作为年终班子考察考核以及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每天发生的工作事项不记、少记、偏记或改记的领导干部,县纪委将在全县通报批评,并责令本人作出回复说明,年内被通报3次以上的,不得参加本年度“评先”,经过批评仍不改正的,给予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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