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年将遴选建设四所示范性高职院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30日09:02 河北日报

  一旦被确定为示范性高职院校,将获得“提高生均预算内经费标准”等多项政策支持

  本报讯(记者仝静海)我省今年将遴选建设四所示范性高职院校。一旦被确定为示范性高职院校,将获得“提高生均预算内经费标准”等多项政策支持。我省独立设置的普通高职高专院校均可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20日。

  据悉,今年的示范性高职院校遴选标准有所调整。申报院校必须满足“培养规模在6000人以上,生均仪器设备总值理工农医类须达5000元/人以上,文史经管类须达4000元/人以上”和“院校主干专业有2个以上国家、省级教学改革试点(精品)专业或示范性专业”的条件。根据相关政策,一经被确定为示范性高职院校,将获得包括“提高生均预算内经费标准”在内的多项政策支持,如加大对示范性院校贫困家庭学生的助学力度,优先落实国家奖助学金资助政策;并根据院校所在地情况,适当降低收费标准,优先安排示范性院校招生录取批次,鼓励开展单独招生试点,保证生源质量,支持院校灵活设置专业,逐步扩大跨省招生规模等等。

  据了解,我省2006年-2010年拟遴选建设10所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2006年已遴选建设2所院校,其中一所已成功申报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另一所将与今年所遴选建设的院校共同推荐申报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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