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推行商品房网上交易和签订买卖合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30日09:02 中国西藏新闻网

  记者从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获悉,福州市15日正式启用商品房合同网上签约备案系统,推行商品房网上交易和签订买卖合同工作,实现商品房买卖合同纸质合同签订与网上备案同步。

  福州市自2005年6月实施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制,在信息公开、规范交易、便民利民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出现商品房买卖合同纸质合同签订与网上备案不同步等损害消费者权益问题。日前,福州市出台了网上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规定,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

  按规定,15日起福州市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销)售,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实施网上签约备案。15日之前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及时报送相关楼盘信息资料,进行信息补录。15日之前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已签订纸质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须于7月1日前按原规定办理预售合同备案手续。

  据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介绍,此前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纸质购房合同后,都没有及时到交易中心登记备案,交易中心也无法及时获知销售信息。推行商品房网上交易和签订买卖合同工作后,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网上申报必须与网上签约同时申报。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必须从网络上下载,下载合同即为该合同销售备案,交易中心就能及时获知商品房销售信息,掌握市场动态,杜绝虚假房源。

  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电子合同在签约24小时后自动生效。如生效后需撤销,必须在10天之内,由交易双方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这就有效防止了个别企业利用《商品房买卖合同》做文章,添加不平等条款,签订私下合同等违规现象,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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