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了保证书,还是不还钱“赖帐老总”被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30日09:28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贵阳市某公司老总游某欠了别人20多万元债务后一直赖帐不还,日前,乌当区法院执行局将游某的财务扣押并对其处以司法拘留。

  今年4月19日,为清理历年未执结案件,乌当法院在新闻媒体上发布限期执行公告,通知相关案件的被执行人在五日内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上确定的义务。

  名单中的被执行人游某,曾因拖欠多人借款20余万元被诉至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游某称暂无履行能力,但保证在一定期限内清偿完毕,同时还写下保证书并订立还款计划。但游某后来并未还款,还离开贵阳地区。

  近段时间,有人向法院举报,游某驾驶一辆轿车在乌当区出现,还开办了两个养殖场,而其公司仍在经营。乌当区法院遂于4月27日凌晨6时30分对游某住所及其公司进行搜查。结果发现情况属实,法院当即依法查封、扣押了游某的存折等物品和该公司的账目细表,并将游某传唤到法院协助调查取证。

  目前,游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已被乌当法院决定司法拘留十五日,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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