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眼恶魔”昨被批准逮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30日11:30 新安晚报

  本报讯备受关注的临泉“4·5”挖眼案,昨日又有新进展,犯罪嫌疑人史某某被临泉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批准逮捕。

  作案手段令人发指

  检察机关查明:4月5日上午10时许,犯罪嫌疑人史某某骑自行车从阜南县王堰镇张楼村的家中出发,准备到临泉县滑集镇捡破烂。途经临泉和阜南两县交界处的胡台桥时,发现16岁的受害人杨丽(化名)和其3岁的妹妹杨玫(化名),史某某萌生了歹念。

  他随即跟踪姐妹俩来到小桥西北的一条土路上,先用自行车将杨丽所骑的车子撞倒,接着挥拳将其打倒在路边的麦田里,扑上去用手猛抠杨丽的双眼,随后又用随身携带的小刀朝其脸上乱划。在将杨丽拖进路边的油菜田后,史某某随手捡起半块砖头向受害人面部接连砸几下,将杨丽的一颗门牙砸落。见其满脸是血没有了反应,史某某又折回头分别把两辆自行车搬到附近的麦田里隐蔽起来,然后残忍地刀、手并用将杨丽的双眼挖出。就在这种情况下,史某某依然对杨丽实施了性侵犯。

  正在这时,妹妹杨玫哭喊着来到了现场。史某某一把抓住杨玫,拿起刀朝其脸上就是一阵刺划,并用手掐紧她的脖子,最后又用砖头连续砸其面部和头部,致杨玫当场死亡。4月21日,史某某被警方抓获归案,22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提审室里哭哭啼啼

  4月29日上午9时10分,在临泉县看守所提审室,面对办案检察官的讯问,嫌疑人史某某的面部表情十分“丰富”,丑态毕现。

  当检察官问其为何对两个无辜女孩下手时,史某某先是低头沉默不语,过了许久才吞吞吐吐地答非所问道:“我本来没想干倒(杀死)她们,后来才听说小女孩死了。我当时心想小女孩没死。”被问到现在是否后悔时,史某某一连回答了好几个“后悔”、“后悔死了”,接着声音哽咽,竟然哭了起来,并抬起手不停地抹鼻涕眼泪。

  听了检察官“你结婚没有”的问题,史某某变得很“委屈”,大声叫嚷道:“要是结了婚,谁还干这事!”说着,又抱怨起其家人来,“当初我想出门,俺娘非不让我走,要是出去了也不会发生这事”。

  提审进行了近30分钟左右时,检察官问其是否认罪服法,史某某回答得很干脆:“判死刑我都没意见。”说完这话,史某某两腿不由得发起抖来,接着,全身也跟着颤抖起来。讯问即将结束时,史某某提出要见家人一面,当得到否定的答复后,他又一次哭了起来。(王俊亭 王明明 本报记者 王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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