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电信增值业务缴费记录将不纳入个人信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30日13:12 中国网

  据央视报道,央行和信息产业部达成协议,电信用户的缴费记录将进入个人信用系统,进而影响其申请信用卡和住房等消费贷款。对此,媒体调查显示85.0%的人反对。4月30日上午本网就此问题连线中国人民银行,该行征信管理局有关人员表示,央行个人征信系统在采集电信用户的缴费记录数据时,已经考虑到借用身份证办卡、电信通讯费争议等实际问题,并在操作中予以规避。

  据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开展的一项有17821人参与的相关调查显示,85.0%的人反对电话缴费记录进入个人信用档案,72.2%的人认为,电信企业收费难以保证公平,自身信用就值得怀疑。此外还面临借用身份证办理电信业务的情况,信用档案记录就不是当事人的行为。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有关人员回应说,对于以上担心,央行在操作过程中已经采取措施规避。例如:借用身份证办理电信业务的问题,央行已经通过信息产业部,联系各地的电信企业核实用户的身份信息。央行在提取信用信息时,只提取注册身份号码为本人信息的用户。而且,央行只针对基础通话费的缴纳情况提取信用信息,对于可能引发争议的电信运营增值费部分的缴纳状况,将不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的提取范围。

  “也请媒体帮我们呼吁群众尽量去电信部门核实属于自己身份证下的电信业务,尽快取消不属于自己的业务。”该人士呼吁说。他还表示,比电信缴费更严重的是,房贷、车贷借用身份证导致的征信问题。群众需要更慎重地利用自己的身份证。

  该人士表示,电信用户的缴费记录是央行提取个人信用信息的一条途径,目前只针对手机、固话、宽带等先消费后付费的用户,例如全球通用户就覆盖其中。目前包括工、农、中、建等全国大的

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都可以从央行的全国统一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取电信用户的缴费信用信息。

  据该人士介绍,目前只有吉林省开展了相关工作,其他省市还在协商过程中,北京何时启动相关工作还没有确定时间表。文/黄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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