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天津拆迁房屋补偿将按市场定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30日13:49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消息(驻天津记者王嘉军 翟媛)天津市新修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将于5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5月1日以后,天津市拆迁房屋补偿金额,将以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评估价格来确定,以前拆迁居民的住宅房屋也实行货币补偿,但金额为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乘以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加上安置补贴金额。新《规定》的出台,对被拆迁人来说,普遍提高了补偿金额,从而有利于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使困难群体的利益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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