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证件"卖房" 骗得定金三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30日15:39 新闻晚报
□通讯员杨克元 记者李胜南

  晚报讯 用伪造的各类证件,将虚拟的房屋以合同的方法“卖”出,骗得定金3万元,日前,无业人员史信成被闵行区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徒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并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2.95万元。

  家住浦东新区的无业人员史信成,曾因吸毒和介绍、容留他人卖淫嫖娼被收容劳教。去年9月2日晚,史信成伙同他人,携带伪造的《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和居民身份证,冒充是阳曲路391弄某号503室的业主,到了闵行区杉诺房地产经纪事务所莘宝店。冒用倪某的名义与前来买房的彭先生签了合同,将“房屋”出售给彭先生,共骗取彭先生先后两次支付的定金3万元,后分赃花用。

  2006年9月20日凌晨,彭先生找到史的同伙,索回500元。

  法院认为,史信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骗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史信成到案后能认罪悔罪,可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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