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钟南山电脑 两抢匪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30日15:50 新闻晚报

  □据新华社电

  钟南山院士被抢案近日宣判,两名抢匪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4年,另外一名做二手电脑生意的男子因销赃罪获刑3年6个月。

  记者从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了解到,2006年5月8日8时许,被告人黄海轮驾驶摩托车搭载被告人黄寿其至广州医学院北门路段,靠近钟南山后夺去其一台价值13932元的手提电脑。抢匪得手后驾驶摩托车逃离,当天下午以7000元的价格将该台电脑卖给被告人沈秀华。沈秀华收购后又以7300元的价格销售给“阿通”等人。

  2006年5月18日,购赃者迫于压力,将手提电脑放在警车下并报警通知公安机关,公安人员当即缴获该台电脑;经侦查,两名抢匪随后落网。

  2006年12月29日,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一审判决后,沈秀华以自己不知是赃物为由,提出上诉要求免除处罚。广州市中院日前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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