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商品必须下架退市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30日15:58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陈莉通讯员王权报道今年一季度,市工商局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对话机、电源充电器、春节应节食品、酒类、乳制品等商品进行监测。据统计,一季度,该局在监测工作后续处理方面,共检查市场105个(次);检查店档2167个;责令整改企业206家;立案查处12宗;查扣不合格商品248件。同时,市工商局责令被监测人对75批次不合格商品进行下架,停止销售。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获悉的。

      据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商品质量监测结果出来以后,市工商局会将所有商品的监测结果通报各辖区分局,各分局则针对监测不合格商品采取相应的行政措施。

      首先对初检不合格的商品给予封存处理,待复检结果发布后,依法采取进一步处理。对初检不合格商品经复检仍不合格或者不申请复检、逾期不申请复检、放弃复检的,各执法单位依法立案进行处理,除责令改正外,还要求被监测人将商品下架、退市。对属于纯标签不合格商品,执法单位责令被监测人下架后,全部交生产企业进行召回整改;对存在质量问题的,责令被监测人下架后,将由工商部门统一进行销毁。

      此外,市工商部门除了对不合格商品依法进行处理外,同时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后续处理工作,要求被监测人及时发布消费告示,接受消费者购买同一批次商品后的退换商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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