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一季度查处违法药品广告7885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30日16:35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4月30日电(记者 吕诺)食品药品监管局今年一季度通过组织监测10家地市级电视台和92份报纸发布药品广告的情况,共发现违法药品广告7885份,并依法做出了处理。

  记者日前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中,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大了对违法发布广告的治理力度。自2006年7月整规工作开展以来,截至3月底,全国共审批药品广告8351份、医疗器械广告1897份、保健食品广告1502份,做到了依法审批;另外,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还会同工商总局联合印发了两期《违法广告公告》,对13个药品、4个医疗器械和3个保健食品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行为进行曝光。

  据了解,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法规建设,与工商总局联合制定了《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和《药品广告发布标准》,规范了广告审批工作,进一步加大了对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整治力度;进一步完善广告审查机制,通过建立《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复审制度》,加大了对省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广告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强化了审查机关的责任意识;制定了《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警示制度》,加大了对违法发布广告的震慑力;组织了对广告审查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提高审查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建立了广告审查审批系统,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全部实行网上审查、审批和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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