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5月起新规约束行政机关权力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30日16:3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新华社郑州4月30日电自5月1日起实施的《郑州市实施行政许可监督规定》明确,“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和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这表明郑州市对非法设置行政许可的监督将加强。

  据介绍,目前郑州市本级许可项目有229项。实施行政许可监督的方式包括明察暗访、现场监督、社会调查等。

  除行政机关自身加强监督外,《规定》明确了公众监督权,“公众有权查阅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的监督检查记录,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给予方便,不得拒绝”,并且“公众查阅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复印或者摘抄”。

  公民发现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可以向监督机关的法制机构或者同级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监督机关的法制机构受理后,应当及时向相关人员调查情况,调阅有关案卷材料,并自收到投诉举报之日起30日内,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或者举报人。

  郑州市政府还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监督机关的法制机构开展的行政许可监督工作不予配合,或者拒不按照有关要求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的,由监督机关给予通报批评,并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记者李丽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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