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增值业务缴费记录将不纳入个人信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1日00:37 东南快报

  据央视报道,央行和信息产业部达成协议,电信用户的缴费记录将进入个人信用系统,进而影响其申请信用卡和住房等消费贷款。对此,媒体调查显示85.0%的人反对。4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有关人员表示,他们已经考虑到借用身份证办卡、电信通讯费争议等实际问题,并在操作中予以规避。

  规避措施包括:对于借用身份证办理电信业务的问题,央行已经通过信息产业部,联系各地的电信企业核实用户的身份信息。央行在提取信用信息时,只提取注册身份号码为本人信息的用户。而且,央行只针对基础通话费的缴纳情况提取信用信息,对于可能引发争议的电信运营增值费部分的缴纳状况,将不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的提取范围。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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